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04 |
2.水上水下活动的单位、人员、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3.已制定水上水下活动的方案,包括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
6.对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评估;
5.已建立安全、防污染的责任制,并已制定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提交材料: 1.《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
2.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项目);
3.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施工简图);
4.水上水下活动方案,施工作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5.与水上水下活动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建设、施工单位为同一单位时除外);
6.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复印件(施工作业时);
7.参与施工作业(活动)的船舶清单;
8.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
9.航行通(警)告发布申请;
10公安部门同意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的安全许可文书(申请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11.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安全工作方案(申请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1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
三、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
七、二十
五、二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
二、第五至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七条 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核发《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许可(15028) 实施机关:贵港海事局 受理部门:政务中心 申请人:船舶或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代理人 具备条件: 1.有因人命安全、防污染、保安等特殊需要进入和穿越禁航区的明确事实和必要理由;
2.禁航区的安全和防污染条件适合船舶进入或者穿越;
3.船舶满足禁航区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的特殊要求,并已制定保障安全、防治污染和保护禁航区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4.进入或者穿越军事禁航区的,已经军事主管部门同意. 提交材料: 1.《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申请书》(一式两份);
2.船舶航行的路线和航行时间说明;
3.船舶概况(船舶尺度、吃水、载货载客情况等);
4.已制定的保障安全、防治污染和保护禁航区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5.军事部门同意进入或者穿越军事禁航区的书面文件及其复印件(拟进入或者穿越军事禁航区时);
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十条 办结期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