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4 |
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7年度年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陈远熙局长任组长,杨友仁、覃妮、居和聪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职能股所负责人为组员的年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企个股,具体负责2017年度年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推进工作;
同时成立督察组,由龚怀昌书记任组长,组员从办公室、人事股抽调,督察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股,具体负责2017年度年报工作的检查和督察工作.各职能股所要迅速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年报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2017年度年报工作的宣传发动,扎实推进2017年度年报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同时,明确县局领导各职能股室与各所年报工作挂钩督导制度,具体工作联系如下: 陈远熙局长、办公室、财务股、法规股负责督导和平乡、高基乡、斗江镇、林溪镇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杨友仁副局长、茶叶办、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股、药械股、保化股、稽查大队负责督导老堡乡、良口乡、洋溪乡、富禄乡、梅林乡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覃妮副局长、质量股、计量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检测中心负责督导同乐乡、独峒镇、丹洲镇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居和聪副局长、企个股、消保股、经检大队负责督导古宜镇、八江镇、程村乡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年报实施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年报需明确的内容
(一)2017年度年报的主体.2017年12月31日之前在三江县内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市场主体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报方式.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其他市场主体必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对于历年未申报或部分年份未申报年报的市场主体,必须先补报未报年份年度年报后才能进行2017年度年报.
(三)做好个体工商户年报数据的录入工作.对于个体工商户通过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各基层所应当自接到纸质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录入个体工商户年报数据.数据录入后该个体工商户已完成年报的信息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四)加快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降低年报企业虚数.在开展年报工作过程中,各职能股所要按照工商总局与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要求,以及自治区工商局与自治区地税局、国税局联合签署的《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和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加强与当地税务部门的协同合作,加快推进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通过开展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降低年报企业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