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4 |
(二)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第七条 申报办法
(一)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者登陆http://www.gh.bjedu.cn,填写《北京市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审议书》.网上申报起止日期为2012年9月10日至10月1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未参加网上申报者不得进行文本申报.
(二)通过市教育规划办审核的申报者,需报送《北京市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审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6份.同时需提交成果主件与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以 专著 形式申报的研究成果,成果主件为已出版的专著.报送7份原件. 2.以 论文 形式申报的研究成果,成果主件为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含版权页).报送1份原件,6份复印件. 3.以 课题研究报告 形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两委委托课题)申报的研究成果,成果主件为 结题鉴定材料 .结题鉴定材料需按照立项证书复印件、课题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鉴定申请书、成果公报、研究总报告、研究工作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结题证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报送1份原件,6份复印件. 4.以非中文撰写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须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须附中译文,篇幅较大的须附2000字左右的中文提要.报送1份原件,6份复印件. 5.参评成果社会效益和学术价值的评价,要出具证明材料,获奖情况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 专著 、 论文 形式参评的成果,可提供成果被引用、转摘情况的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交1份原件,6份复印件.
(三)市教委,市教委直属单位,高等学校,中央、市属有关单位人员的申报审议书由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科研处,由其签署审核意见后集中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交本单位申报目录. 区县属单位,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人员的申报审议书由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区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教科所),由其签署审核意见后集中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交本区县申报目录.
(四)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文本申报的起止日期为2012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 文本报送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培新街甲5号 培新宾馆
0722、0731房间;
邮编:100061;
电话:67125588转0722/0731. 第八条 评奖组织
(一)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为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委员会,领导评奖工作,审定获奖成果,处理异议投诉等.
(二)评奖委员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并表决,向评审委员会提出获奖成果建议名单.
(三)评奖工作采取作者申请、单位推荐、评审组评选、评奖委员会审定的方式进行.
(四)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奖的具体事务工作. 第九条 评奖规则
(一)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后,分送各评审小组,同时评奖委员会向各评审组下达评奖指标.
(二)第六届优秀成果奖根据申报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组评审. 每个评审小组由5―7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在审查成果时,要严格掌握评奖标准,参考单位的推荐意见、报刊评论、社会反映和有关证明材料.在此基础上,评审专家依据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市教育规划办对专家的打分进行排序,按分配奖项数的1.5倍提供入围成果名单.专家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投票人数须超过该评审组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赞成票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的成果方可入选授奖成果及等级的建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