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4 |
6、按环评报告表分析核算对沥青搅拌主机楼车间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其内不得保有和新建居民住宅等各类环境敏感建构筑物.
7、企业应建立事故管理制度和应急响应措施,设立厂内应急指挥小组,并和当地有关事故急救专门部门建立正常的定期联系.加强对公司职工的教育培训,实行上岗证制度,增强职工风险意识,提高事故自救能力,制定和强化各种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程,减少人为风险事故的发生.
8、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SO2≤0.64 t/a、NOx≤0.62t/a、VOCS≤0.144t/a.
9、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加强生产管理,如发生纠纷或因管理不善导致超标排放,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三、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三个月内,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四、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和监督由湘乡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五、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湘乡市环境保护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公章) 经办人:2017年10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