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7-05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8〕33号)以及《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城政办网传〔2018〕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 五公开 ,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精细化建设.

二、公开内容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深化行政审批、行政服务、 放管服 改革,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依托城厢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行政审批股要牵头做好公开取消、下放、清理及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公开工作,实现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

制作并公开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责任清单,规范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提供,依法规范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进一步公开市场监管信息.公用事业股和区质安站要牵头制定城镇燃气及建设工程 双随机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双随机 抽查的检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名库和检查对象名库,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落实《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和《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2008〕213号),明确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企业)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区排水中心、公用事业股要督促做好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编制工作,及时通过网站、公开栏、办事大厅等多种形式公开供水水质信息、停气及恢复供气信息等,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公布供水水质信息,接受社会公众咨询、监督.

(四)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在政府网站上或报刊媒体上公开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信息.做好棚户区改造年度建设计划、建设项目等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区征收办、住房保障中心要积极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

(五)推进财政预算、 三公 经费等信息公开.及时在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财务中心编制 三公 经费决算公开要按照相关规定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运行情况,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 三公 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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