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05
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 / 设计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公共配套设施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57.

34O,位于P2#楼一层及S2#楼一层;

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44.34O,位于P2#楼二层及S2#楼一层;

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2.11O,位于P2#楼二层;

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26.62O,位于P2#楼一层;

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04.59O,位于P2#楼一层;

其他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81.92O,位于P2#楼二层、三层及四层. 市政配套设施 公厕建筑面积60.02O,位于S9#楼一层;

垃圾集散间建筑面积31.11O,位于P1a#楼一层S9#楼一层,应合理考虑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米;

其他各项市政配套设施(给排水、强电、弱电、燃气和信报箱等)业主单位应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落实,确保布点合理及使用安全. 主要调整 理由及内容 业主单位提出因施工图深化,根据设备、消防等专业规范要求,对原审批方案总平面及建筑单体进行局部调整优化,调整优化后各项规划指标均满足原审批方案及规划条件要求. 其他事项 涉及其他事项,以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为准. 根据《宁德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要求,新建、改扩建的公共停车场应当有20%以上的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当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建设项目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均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实施建设以我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宁规审[2018]37号 内容及对应文本与本审定不一致的,以本审定通知书及对应附件为准. 备注/ 附件宁德福晟・国宾美墅项目局部调整设计方案文本(五份交申请人,另一份留本局窗口存档);

宁德福晟・国宾美墅项目局部调整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五份交申请人,另一份留本局窗口存档).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另一份留本局窗口存档. 宁德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0月25日 编号:宁规审[2018]50号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及建筑设计方案修改 审定通知书 宁德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0月25日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修改审定通知书 编号:宁规审[2018]50号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宁德晟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宁德福晟・国宾美墅 建设项目位置 三都澳迎宾馆北侧、溪山路西侧 原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 / 设计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审批文号 宁规审[2018]37号 建设用地面积 80704O 总建筑面积 148075O 容积率 1.1 计容建筑面积 总计容建筑面积88774.4O(住宅计容建筑面49505O,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4458O,办公计容建筑面积23200O,公共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1611.4O). 不计容建筑面积 总不计容建筑面积59300.6O(地下室建筑面积57000O,地下商业建筑面积900O,架空层建筑面积265.6O,市政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135O). 建筑基底占地面积 27511O 建筑密度 34.1% 绿地面积 21790O 绿地率 27% 停车位 机动车停车位:604个(地面3个,地下室601个),其中公共停车位31个(地面3个,地下室28个,约占住宅配建停车位的8.4%);

非机动车停车位:2550个(地面400个,地下室2150个). 建筑高度 满足限高要求. 建筑退让 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宁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建筑间距 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宁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围墙围墙应按总平面图实施,退让北侧石湖路道路红线5米,退让西侧用地红线0.5米,退让东侧溪山路道路红线2米. 日照要求 经宁德市大地测绘有限公司核算,该项目日照满足《宁德市建设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日照标准要求. 交通组织 住宅主入口位于溪山路,商业主入口北湖滨路. 原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 / 设计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公共配套设施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55.1O,位于P2#楼一层及S2#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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