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05 |
(三)比例控制.本次中央预算内投资比例将按照不超过总投资12%,且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上限为1000万元进行控制.我委将根据上报项目数量综合平衡,最终比例以我委投资计划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请你们按照选项范围,认真组织遴选备选项目,切实提高上报项目质量.我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共同审查确定.
(二)严格审核把关 1.请你们认真审核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项目前期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并对审查结果和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此前已经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司局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在近5年审计、稽察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企业不得申报. 3.坚持项目法人自愿申报原则.请你们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所在地企业,尊重企业意愿,由企业自主决定申报,并积极做好指导帮助和配合协调工作.
(三)信息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我委将视情在门户网站上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信息.凡申报备选项目的企业和单位,视同同意公开相关项目信息.不同意公开相关信息的项目,请勿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你们于2015年9月16日前将上报的申报备选项目正式文件及备选项目汇总表、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3)(一式二份)报我委(资环气候处),备选项目汇总表请报送电子版.请严格遵守以上时限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易平,联系
电话:67575868,
邮箱:发改系统纵向网或[email protected]. 附件:1.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备选项目汇总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7日 附件1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备选项目汇总表(样表)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工程起止年限 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审批(核准、备案)情况及文号 能评审查情况及文号 环评批复情况及文号 资金落实情况 土地批复情况及文号 规划选址意见 银行 贷款 自筹及其他 填表说明: 本表请用EXCEL制作;
项目名称为企业名称+具体项目名称;
工程起止年限样式为2015-2016,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主要建设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注明量化的主要目标或效果(不超过150字);
按规定不需要土地批复、 规划选址意见的请用 / 标注;
资金落实情况请填写 已落实 或 未落实 ;
相关审批文件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请勿列入. 附件2 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企业登记 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人) 其中:技术人员(人) 隶属关系 银行信用等级 有无国家认定的技术中心 企业总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资产负债率 企业贷款余额 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 短期贷款余额 2013年底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国内市场占有率,水、能源及相关资源消费量 年度(近三年) 企业经营情况 2012年2013年2014年备注销售收入 利润税金注: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2014年下半年以后新注册的企业,可不必填写企业经营情况. 附件3 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万美元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所属专题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项目责任人 及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必要性 简要注明所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填补国内空白情况,相关技术装备(产品)的市场潜力,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带动和支撑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