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05 |
(七)建立公安宣传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以及优秀公安新闻稿件作者进行表扬奖励,激励斗志,推动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传统媒体. 1.完成《广西日报》头版上稿任务1条. 2.完成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栏目上稿任务1条. 3.完成《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综合和新闻频道上稿任务3条. 4.完成《桂林日报》、《桂林晚报》政法专版任务20条. 5.完成桂林电视台上稿任务20条. 6.完成桂林电台上稿任务10条. 7.永福电视台上稿任务24条. 8.《今日永福》上稿任务24条(篇). 9.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局指挥中心负责制作4块宣传全局内容板报在县城人员密集地方展出;
各派出所负责制作1块宣传本所内容板在辖区人员密集地方展出.
10、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指挥中心负责制作1部专题宣传片,在县电视台、福寿广场大屏幕以及 平安永福 上循环播放. 11.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指挥中心负责印制5000份宣传小册子,分发到各所队室,由各所队室民警发给群众. 12.配合市局做好四个 十佳 宣传推选活动及各项典型培树活动,在传统媒体或公安新媒体上开展警察故事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传统媒体发警察故事系列报道1篇以上,公安新媒体发3篇以上,并有1篇被 平安桂林 转载) 13.指挥中心配合政工室做好先进典型培树的宣传工作.
(二)新媒体. 1. 平安桂林 微信上稿任务50条. 2. 平安永福 2017年粉丝要达到10万.阅读量达1万的2条、阅读量达6000的6条. 3.今日头条刊登转载15条. 以上是市局宣传科、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下达的全部宣传任务,如未完成按比例扣绩效分.
五、工作要求
(一)根据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我局绩效考评方案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收集各类动态宣传信息、先进事迹、好人好事、成功经验、典型案例等材料,组织精干力量撰写通讯报道稿件或第一时间向局指挥中心报告,并经指挥中心及分管局领导审核后,向各级党报党刊及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投稿进行宣传.
(二)各所队室也要制定相应宣传报道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领导小组,由所队室一把手负总责,落实一名上报宣传信息的信息员;
有激励机制;
有任务分解落实),并将方案上报指挥中心备案.为完成宣传报道工作任务,县局下达给各单位相应的宣传信息任务(见附件:《永福县公安局2017年各所队室稿件任务分配表》)纳入县局绩效考评.
(三)实行 谁投稿,谁负责收集上报 的原则,要求各单位或个人每月底将所用稿件复印并列表报指挥中心,注明标题、刊发处、日期、版面、作者姓名,有视频资料或可靠证明的一并提供.指挥中心负责每月对全局新闻报导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认真审核后,每季度按统计情况凭复印件经请示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支付信息采集费.
(四)对报道公安题材的材料,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严格把关,凡涉及侦破手段、大案要案等内容的宣传材料必须经县局主要领导审核批准方可报道,其余题材宣传报道材料需经分管宣传报道的局领导签字审核同意,否则刊登的稿件产生的后果和影响自负.对上报内网或对外的信息材料,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宣传的领导须严把审核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无差错,原则上各单位分管宣传的领导为上报宣传信息材料的审核人,否则应注明具体的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