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7-05
闽妇〔2018〕74号 福建省妇联关于开展2019年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福建省三八红旗手(集体) 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国资委妇工委、省总工会女工委,省双拥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妇女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省广大妇女进一步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 两个坚决维护 ,立足岗位、甘于奉献,开拓创新、勇争一流,走在时代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贡献半边天力量,省妇联决定开展2019年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福建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妇字〔2017〕11号)和福建省妇联《关于印发〈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暂行)〉的通知》(闽妇〔2014〕10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有关单位申报2018年表彰奖励项目的复函》(闽人社函〔2018〕34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10名,福建省三八红旗手200名,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100个.

二、推荐方式 2019年福建省三八红旗手评选工作通过组织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开展. 1.组织推荐.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国资委妇工委、省总工会女工委、省双拥办等14家推荐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从本单位、本系统所联系的优秀女性中,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各推荐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人,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福建省三八红旗手(集体)人选. 2.社会化推荐.社会化推荐福建省三八红旗手2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占本次表彰总额的10%.通过本地、本系统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开展推荐,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推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

三、评选条件

(一)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条件 1.候选人须从历年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中推选. 2.爱国爱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及各级妇联的决策部署,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精神,崇尚文明、传承美德、弘扬新风、清廉高尚. 4.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召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在各条战线成就卓著,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和较高威信. 5.在闽工作台湾同胞中的女性,符合条件者可参评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 6. 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不重复授予.

(二)福建省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及各级妇联的决策部署,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3.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业绩优异、贡献突出. 5.获得过设区市级三八红旗手或厅级(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等. 6.各推荐单位的推荐人选应向基层一线人员倾斜并占较高比重.基层一线人员包括: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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