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7-0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3.推进燃煤和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3部委《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电〔2018〕227号)要求,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推动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淘汰落后锅炉.对燃煤锅炉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出的燃煤锅炉要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制定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分类提出整治要求,2019年6月20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全面开展每小时10 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对10蒸吨以上各类燃煤锅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锅炉废气排放标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全县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牵头单位: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开展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对县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的生物质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锅炉规模、分布、燃料、炉型、治污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管理台账,2019年6月20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加强对生物质锅炉的环境执法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生物质锅炉的监管.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牵头单位: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1.加强柴油货车污染管控 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超标排放监管执法等措施,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配合上级部门于2019年底前完成柴油货车遥感监测设备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建立完善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安全监管、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燃油和车用尿素质量,以及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完善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2019年6月底前,配合上级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与交通运输部门建立排放检验、执法处罚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鼓励督促指导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到维修单位(M站)进行维修治理,再到排放检验机构(I站)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I站和M站数据应实时上传至有关部门,实现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柳州市鹿寨市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 启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登记.加强对新生产、销售的工程机械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安装情况的监管.加快推进老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淘汰治理.(牵头单位: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