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5 |
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1)符合莒县浮来山镇总体规划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浮来山镇庄疃社区十里堡村278号,地理位置具体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根据《山东省莒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项目用地符合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见附图5).由莒县浮来山镇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见附件5)可知,项目建设符合莒县浮来山镇总体规划要求和塑料产业整治及发展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2)符合莒县浮来山镇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土地租赁合同(具体见附件3),建设单位对该地块具有合法的使用权.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项目不在其中列出的 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名单内. 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负荷较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选址合理. 本项目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与该规划符合性分析见表1-1. 表1-1 项目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 《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 防治规划》 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需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大于90%. 本项目营运期吹膜车间采取封闭措施,有效收集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并由密闭管道引至低温等离子+ 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净化效率应大于90%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 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到2015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淘汰全部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浴炉.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2017年底前,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硬实施热电联产活集中供热改造,全面取消分散的自备燃煤锅炉;
不在大型热源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每个工业园区只保留一个燃煤热源.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型煤或洁净煤. 本项目不设锅炉. 严格环境准入 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本项目不设锅炉.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 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浮来山镇庄疃社区十里堡村278号,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中 日照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 中所划定的范围(项目与日照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图见附图6),浮来山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SD-11-B1-011)整体边界描述:西至日照市边界,南到336省道,东至新庄村,北到杜家洼村道路;
一级管控区边界描述为:西至日照市边界,336省道以北,东至邢家庄村区域.该生态红线生态功能和保护目标为自然资源、古树名木,地质遗迹:生态系统类型与特征为森林生态系统,阔叶林;
主要人为活动和生态环境问题为旅游开发.项目与浮来山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SD-11-B1-011)关系见附图6.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