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05 |
第一条:工程名称:新光大桥钢结构维修加固工程 工程地点:广州市新光快速路 工作内容:对新光大桥桥面板底面开裂、露筋;
吊杆锚头渗油、龟裂;
系杆锚头锈蚀、开裂等病害进行修复处理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监理单位: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方式:按施工图纸内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量,项目措施费包干. 第三条: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项目要求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工. 第四条:项目质量标准及保修期限
1、项目质量:按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
2、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元,大写:人民币 .
2、本合同费用均为含税价,乙方在领取款项的同时(或之前)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工程所在地同等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履约担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2、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即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履约保函有效期应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具体以完工报告日期为准).如履约保函过期,乙方必须续保.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需注明银行联系人和固定电话号码,不得手写).银行履约保函内容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
3、在合同签订且承包人按要求提交合同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且材料进场经发包人确认后,承包人可按实际工作量申请计量支付,发包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资金管理规定,办理支付.
4、项目预付款 4.1本合同工程预付款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计【2012】686号)的精神及合同承包价,经计算为合同价的30%,即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合同签订后且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后(需注明银行联系人和固定电话号码,不得手写),发包人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计【2012】686号),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 4.2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按承包人完成的工作量与合同承包价的比例扣回,当累计完成工作量达到合同承包价的60%时扣回全部预付款,工程开工后,工程预付款应从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回,具体预付款扣回方式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计【2012】686号)规定并按下表执行: 预付款扣回比例表 已完工作量与合同承包价的比例(a) 扣回预付款的比例 累计扣回比例 2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