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05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部门的具体业务,本公司日常重大问题实行正副总经理会签制度. 第7.4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包括境内、境外)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务,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7.5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中,如确有事实证明其有营私舞弊、严重渎职的,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7.6条:本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及珠海市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7.7条:本公司的职工按照珠海市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第7.8条:本公司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本公司应为工会组织提供便利条件. 第7.9条:本公司设公司秘书,由______聘用. 公司秘书应当符合《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提交公司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接受有关部门的依法查询;
(三)其他_
第八章 会计制度、财务及外汇管理事 第8.1条:本公司的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的会计制度执行. 第8.2条: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制,即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8.3条:本公司的一切记账凭证、账册、报表用中文书写,也可根据合资双方商定,同时用书写. 第8.4条: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可以同时以其它外币记账,有关汇率事宜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执行. 第8.5条:本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本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 第8.6条:本公司在珠海有关银行设立账户. 第8.7条:本公司的外汇事宜,依照中国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第九章 解散与清算 第9.1条:本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申请解散:
1、合资期限届满,其中一方不同意续办时;
2、本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资申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公司合同规定的责任或义务,致使本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本公司未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第9.2条:本公司解散,由董事会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本公司债权债务及财产进行清算.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本公司起诉或应诉.清偿债务后剩余的资产按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宣布解散. 第9.3条:本公司结束后,其各种账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章 附则 第10.1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 第10.2条: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10.3条:本章程于二0 年月日由各方法定代表人在中国 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公司盖章)签字、公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