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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月日时分收取 报价单 受理人 签名确认时间2016 年月日时分竞买人声明: 我自愿参与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赣州南冶测绘技术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竞价和报价,自愿承担因参与竞价而引起的各项责任,并愿以已经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履行本次报价义务的保证,一旦被确定为买受人,愿意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和《赣州南冶测绘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并按《股权转让须知》约定的期限缴纳成交价款. 报价人签字: 年月日注:一式二份,挂牌人、竞买人各一份. 赣州南冶测绘技术有限公 25%国有股权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受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经过公开挂牌转让,乙方以最高报价成为买受人.现就甲方所属国有股权转让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须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转让的标的
1、甲方持有的赣州南冶测绘技术有限公25%的国有股权.
2、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以赣州南冶测绘技术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6月30日账面净资产值为转让股权依据.
3、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二条 转让的价款 甲方所属股权通过公开挂牌,乙方以最高报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 0,000.00 )成为买受人,且乙方的最高报价作为该标的的转让价款.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经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竞买保证金可转为定金,不计利息).甲方成交价款收款账户:(收款单位:江西理工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三康庙支行 ;
银行账号:199203019417).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2、承担法定和协议应由甲方承担的股权转让涉及税费.
3、甲方承担行权日之前公司的相关权益和费用,确保行权日净资产不低于评估基准日(即2015年6月30日)评估净资产.
4、股权转让后,甲方不再承担赣州南冶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民事、行政等相关法律责任.
5、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严格按约定支付受让款项.
2、按受让股权享受及承担《赣州南冶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以受让出资额为限对赣州南冶测绘技术有限公的债务承担责任.
4、有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 股权交割 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好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总价款付清之日即正式行使股权范围的权利和义务之时.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行权日之间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由于甲方的原因影响乙方行使《赣州南冶测绘技术有限公章程》规定的权利的,应当依法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2、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双倍返还乙方;
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转让标的价款,或甲方未能按期移交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违约价款的4‰向对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