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5 |
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
电话:028-61882648.
18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9 采购代理 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根据 计价格?[2002]1980号 进行计取,采购资金在10-50万元的项目按照单笔业务5000元的定额收取;
0-100(含)万以下按中标(或成交)金额的1.3%计取;
100(含)-500万按中标(或成交)金额的0.8%计取;
500以上按0.34%.(若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的是单价报价,则按采购预算控制价进行代理服务费收取;
若本项目是一采N年,则按照单年代理费*N年收取.) 3.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才能领取《中标通知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成都顺城支行. 银行账号:73050154800000701
20 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温馨提示 详见附页1
21 发票开具委托书 详见附页2.
二、总则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成都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 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 的统称. 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