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05 |
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人大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区人大审查监督. 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一、部门职责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制定本区水行政条规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本区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大气水);
制定本区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有关流域水资源的规划开发,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本区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
负责本区供水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本区自备井的管理;
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的管理;
负责超计划加价水费征收;
制定水资源的保护措施并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本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
组织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标准、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区水的长期供求计划、村镇供水规划及合理的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本区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
负责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负责本区河道、水库、湖泊、堤防保护的管理工作;
监测河流、湖泊、水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
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研究提出水功能区的划分、限制排污总量和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本区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重点水务基建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严格执行国家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
负责水务工程的质监、竣工、验收工作.
(八)组织、协调本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
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工作.
(九)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负责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河道清障、水利工程的管理、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十)负责本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协调部门之间和各镇之间的水事纠纷.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门头沟区水务局共设7个内设机构,下设8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26名,实际22人;
事业编制99名,实际83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2人,行政退休29人,事业退休19人;
其他人员30人,其中:社会化用工24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78,156,883.92元,较2018年预算收入300,942,391.81元增长25.66%.包括:财政拨款378,156,883.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522,176.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8,634,707.9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元;
其他收入0元;
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78,156,883.92元,较2018年预算支出300,942,391.81元增长25.66%.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1.按支出内容分,其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1,741,653.13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40%.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46,415,230.79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1.60%. 2.按照资金性质分,其中: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522,176.02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5.41%. 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8,634,707.9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4.59%. 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