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05 |
一、考核对象和时间 考核对象为与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定领办创办山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项目三方协议的事业单位人员.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次年年初.
二、考核方式 采取个人总结,查看资料、实地检查、走访调查、服务对象评价等方式,进行量化考核. 考核得分=领办创办人员的考核得分*20%+对其农业发展项目的考核得分*80%.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入、带动农民增收、安置就业人员、取得效益等.
四、考核程序
(一)对科技人员的考核,满分为100分. 由所在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实施考核,首先由领办创办人员上报一年来的总结,然后到其项目实施地查看资料、实地检查,同时充分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分.
(二)对其农业发展项目的考核,满分100分. 由所在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照三方协议书,采取查看资料、实地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其发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带动农民增收、安置就业人员、取得效益、带动农户数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报同级领办创办农业发展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2.考核等次.考核分为4个等次,根据量化评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为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考核对应年度考核情况.根据对科技人员的考核情况,对应个人年度考核情况为合格、优秀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合格等次,基本合格的为基本合格等次,不合格的为不合格等次. 4.在领办创办山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项目合同期内,有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合同立即终止,马上回原单位上班.合同期内每个年度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合同期满根据个人意愿可以回原单位上班,也可以重新签订一次合同,继续领办农业发展项目,继续享受扶持政策.
六、其它 对借机打着领办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的幌子,从事其他行业活动的人员,停发其工资,并按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领办创办山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项目人员考核表 2.农业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的山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项目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