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9-07-05
连云港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 (试行)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完善全市制造业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创新能力,梯队培育省级、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现就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相关认定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运营模式 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 创新中心 )是指以有效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为目标,以产学研合作为主要途径,通过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构建具有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新型开放式创新平台.创新中心原则上是企业法人形态,采取 公司+联盟 等模式运行,实行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二、申报主体 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的,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行业领先地位和业界影响力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均可作为牵头单位,并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含市内、外)共同提出申请.

三、重点领域 重点围绕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传统产业三个方面培育创建,主要支持医药高端制剂与绿色制药、先进复合材料、先进功能纤维等国家确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总体布局方向,以及现代中药、硅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石油化工、工业互联网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

四、申报条件

(一)牵头单位 牵头单位要求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

具有承担并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历;

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有较强的技术扩散、辐射和转移能力;

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已建成企业技术中心,R&

D占比3%以上.牵头单位为高校的,要求已建成省级重点学科.牵头单位为科研院所的,要求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及服务能力居全市领先位置.

(二)中心建设条件 一是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有一项或若干项有待突破、可促进形成国内领先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技术,或有前瞻性、有望在国际上领先的技术;

二是有系统可行的发展规划,包括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成果转化产业化目标、经费筹措(包括政府资助)计划、研发投入和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自主运营的进程计划等;

三是有产业链的重要客户、上下游企业、相关重点学科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单位作为中心组建成员,全部参与人员不低于100人;

四是有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商业运行的能力,在组建过程中成员单位有一定资金匹配,全部组建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1000万元;

五是有科学合理的章程或规章制度,包括科学的决策机制、自主经营机制、内部财务、人事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激励机制和成员单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合作长效机制等,有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等规定;

六是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队伍,建立技术专家委员会作为内部咨询机构;

七是有开放合作交流机制,面向行业和地区提供服务;

八是有吸引和培养高层次研发人员和工程技术人才的能力.

五、认定程序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按照 一案一例一策 方式,坚持 成熟一个、认定一个 .

(一)申报:根据申请列入培育和试点情况,分别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原则上先申请培育后认定试点.创新中心申请实行全年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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