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7-05 |
2、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湛江市范围内的法人单位,并且是广东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秘书处所在单位. (2)企业作为项目主承担单位,必须与市内外的高水平科研团队、研究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责权明确、合作期限在3年以上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3)申报项目除了该项目类型必备条件外,必须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考核验收指标,各方任务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或产业化经历以及组织协调能力. (5)项目申报时须提供自筹配套资金承诺证明. (6)优先支持已建有研发机构的申报单位.
3、实施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完成.
4、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时达到如下目标: (1)突破关键技术,成功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或新工艺;
(2)产品有较高的性能价格比,经济效益显著,国内市场占有率高,或产品能够出口国际市场;
(3)能带动地方相关产业发展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4)获得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申请1项以上发明专利(已进入实审阶段);
(5)项目必须实现产业化,年新增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利税率10%以上;
(6)承担单位要按规定对市财政科技专项经费和配套经费进行专账核算,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经费支出用途,专款专用;
(7)具体技术经济指标按项目合同验收.
5、经费安排 (1)申请市财政科技专项经费不高于40万元(安排2个项目);
(2)承担单位配套经费与市财政科技专项经费的比例不少于3:1.
(二)高新技术企业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专题(专题编号:2017A202)
1、申报内容 建立湛江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 高企 )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收集湛江市高企、高企培育库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