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05 |
D统计工作专项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
(一)联合攻关项目 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开展联合攻关、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榆林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与合作高校(或科研院所)联合申报项目,在榆林境内有研发基地或与榆林市相关企业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等平台单位申报的项目,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预期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与榆林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有关的项目.高校单独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需在榆林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并与榆林有长期合作协议,申报项目需契合榆林产业发展需求. 1.现代农业领域.重点支持玉米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种质资源保护;
农业节水新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
红枣、小杂粮、羊肉等特色农产品保鲜、深加工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及配套设备开发. 2.能源化工领域.重点支持煤、气、油、盐、化工、材料生产及节能减排环保新技术;
新能源和再生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金属镁冶炼工艺、粉煤干馏等工业尾气、废水综合利用新技术开发;
油、盐化工产品后续产业链延伸加工;
陕北矿区塌陷区生态修复治理技术与示范. 3.新材料及装备制造领域.重点支持我市产业发展过程涉及的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技术.包括农业机械的研发生产,现代化养殖设备的研发. 4.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重点支持矿区水资源保护和污水处理的新技术、新方法应用;
工业废水综合处理及节水新技术应用推广;
地下水资源保护;
城市污染治理;
城市节水技术和设备开发;
黄土高原水土保持. 5.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 6.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陕北特色文化研究;
畜禽重大疫病监测、诊断、预防及防治技术应用与示范;
文物保护、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
城市垃圾处理和医疗垃圾处理关键技术开发.
(二)外国专家培育项目 1.申报原则.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我市企业、院所、高校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和优秀人才,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社会与生态建设、农业与乡村振兴等领域,服务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升级、经营管理等工作,促进国际创新合作. 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在榆林辖区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
外国专家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和我市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发表同时要具有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 3.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要围绕工作内容为基础进行申报项目,要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它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各申报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三)科技新星 凡在我市境内高校、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产品或工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均可申报.年龄不超过35周岁,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对提高我市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高校申报人员须为博士(含在读)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为硕士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取得过科技部门认可的重要科研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