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5 |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
《风景名胜区条例》.
(二)技术标准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10年7月);
《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2010年7月);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数审定办法》(2009年8月);
《浙江省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2010年7月);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三)指导性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009年第43号令);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8号);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0]1号);
《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的通知》(浙政发[2007]6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各市、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浙政土审[2009]1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百万 造地保障工程的通知》(浙政发[2009]33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办法〉》(浙土资办发[2010]35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浙土资办发[2010]39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14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96号);
《关于舟山市和嘉善县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批复》(浙政函[2012]90号).
(四)相关规划 《舟山市普陀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
《浙江省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