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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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 副本4份6实物样品 无7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90天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1月22日10:00时前
9 开标时间 2016年1月22日10:00时10 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
11 交货期及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交货地点:内蒙古科技大学
1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3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4 付款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的构成 3.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商务须知 (4)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5)投标人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6)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7)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8)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9)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中心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材料 3.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的澄清 4.1 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报名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书面形式是指投标人出具正式公函(原件),公函上要有投标人的公章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件、复印件均不是有效文件.政府采购中心将协同采购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4.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 5. 招标文件的修改 5.l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推迟投标截止期将以公告形式一并告知所有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确认. 5.3 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采购中心将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通过发布变更公告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编制要求 6.1 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视为无效. 6.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中心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投标文件应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所附的图纸、不能重新打印的资料和印刷品等除外),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