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05
附件: 吉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进一步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强化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落实中国建造精神,打造我省精益建造的品牌,切实提升建筑品质.

加大危大工程管理力度,采取强有力手段,确保 方案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15.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8〕12号);

16.《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7.《吉林省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8.《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19.《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二)部门规章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7.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

10.《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

(三)政策性文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二章 行为准则 第四条 基本要求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全面落实参建各方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对六方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投入保障,通过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等信息化手段规范执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业人员,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1. 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建设工程相关业务时,其签订的合同应明确质量、安全标准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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