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5 |
(七)校服费 城区中小学校校服代收费管理仍按原郴州市物价局、郴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学生校服代收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郴价费〔2014〕8号)执行.中小学校校服费按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郴州市希望学生服装厂学生校服销售价格的批复》(郴发改发〔2016〕183号)执行.
(八)校外活动费 仍按照湘价教〔2013〕80号文件执行.
二、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秩序和纪律管理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午休管理服务、课后看护、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任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企业通过中小学校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和课间餐等经营服务性费用.学生饮水必须由学生或家长自愿购买,学校不得代办.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二)教育收费公示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教〔2013〕121号)的要求和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县发改、财政、教育、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农民负担监管办等部门将加大对各学校收费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学生和群众对于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举报和投诉(举报
电话:12358),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问题,切实维护中小学教育收费秩序,维护中小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要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对学校和有关单位不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收费的,要按各自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汝城县2017年春季高中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2.汝城县2017年春季普通高中教材价格目录 3.汝城县2017年春季普通高中教材读本价格目录 4.汝城县2017年春季义务教育教辅材料价格目录 5.汝城县2017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辅材料价格目录 6.汝城县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登记册 7.汝城县中小学校学生缴费明白卡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汝城县财政局 汝城县教育局 汝城县文体广新局 2017年2月8日 主题词:教育收费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新局,县减负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县价格认证中心,县价格监测中心.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印发 附件1: 汝城县2017年春季高中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单位:元/生・期 省级示范性高中(汝城一中) 市级示范性高中(汝城二中)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学费省级示范性高中(汝城一中)1000元/生.期,其他高中(汝城二中)800元/生.期.全县普通高中学生符合免收学费条件的一律免收学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免收学费手续. 书籍课本费 按附件2据实收取. 代收费 课堂作业本和期末质量监测作业费(不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