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05 |
二、规划任务 根据村域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村民意愿,综合研究确定土地利用目标,统筹安排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用地布局,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统筹安排农村各类用地数量,明确用地数量目标;
2、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加强村庄建设的引导和管控;
3、落实乡级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保护面积、地块与责任;
4、确定生态用地布局和规模,加强生态建设保护;
5、保障农村公益性设施、基础设施合理用地需求;
6、明确各类用地管制规则.
三、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原则 落实乡级规划要求,统筹考虑村庄建设、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需求,结合村域特色,合理安排各业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
2、保护优先原则 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维护农村历史文化和村庄风貌.
3、节约集约原则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大村庄建设用地挖潜力度,改造提升低效用地.
4、公众参与原则 规划编制各环节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5、简便易行原则 制定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划方案,规划成果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村民了解和实施.
四、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6、《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
(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2017年1号文件);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
5、《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建规〔2012〕195号);
6、《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7、《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0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7〕2号)》;
9、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
10、财政部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财农〔2017〕53号);
11、《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7〕19号);
12、《大荔县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13、《大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三五 规划纲要》;
14、《大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15、《东城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6、《东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1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相关政策、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