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7-05 |
二、凡经人防部门登记的各类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平时必须加强维护管理,做好维修保养、保护和管理工作,保证一旦战争需要即可投入使用. 2.《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登记的各类人民防空工程及与工程配套的地面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 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第二章 工程使用 第六条 人民防空工程,战时必须服从防空需要,统一调配使用,工程隶属单位和平时使用单位(使用人)应服从安排. 工程隶属单位是指人防工程的所有权人、投资人、建设单位等. 工程平时使用单位(使用人)是指平时使用该工程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 说明:本条明确人防工程战时使用的规定. 依据: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人民防空工程,战时必须服从防空需要,统一调配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 第四十四条 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或者连同地面建筑整体购置的防空地下室……战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 第七条 使用单位不得改变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设施设备,或者危害人防工程的安全和防护效能.确需改造时不得降低其防护效能,并由具有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说明:本条是对使用人防工程义务的规定,明确改造的许可、所需费用等事项. 依据: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人民防空工程的防空效能,并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