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9-07-05

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幅度的加分. 2.15中标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不得将中标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项目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型企业分包. 2.16根据财库[2011]181号第5条及财政部关于扶持监狱戒毒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对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 2.17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若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招标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 天 、 日 均指日历天. 3.5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5.1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5.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采购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投标有效期 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采购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响应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5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6.6本须知第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报价保证金 7.1人民币:4000元;

此投标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投标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从公司基本账户(含网银、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时携带缴费凭证到交易中心资金结算处换取收据(换取收据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换取,汇款时注明交易登记号 17CGSZ0237 )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 账号:818330101421002703 大额支付行号:313473070219 7.3未按规定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办理相关手续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5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报价保证金一律退至响应文件报价函中所填报的报价人公司账户. 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报价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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