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9-07-05
临沂市水利局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费用 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LTCG17031 采购单位:临沂市水利局 代理机构: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二一七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18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24

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32

第六章 资料清单-33

第七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3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水利局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费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TCG17031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不分包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保安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属合法供应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7、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 保安服务许可证 ;

8、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办理企业诚信入库及并在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

9、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 信用中国 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单位统一查询).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 1.时间:2017年6月5日8时0分至2017年6月9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6号窗口. 3.方式:需递交的报名材料(原件单独递交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未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保安服务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在职人员劳动保险证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回执、临沂市政府采购网报名截图.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4.售价:150元/份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5日14时0分至2017年6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沂市水利局 2.代理机构: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0号商会大厦9楼 联系人:李伟 联系方式:0539-705526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简称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临沂市水利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4竞争性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采购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 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2.10 货物 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11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2.12如采购文件无特别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争.进口产品的范围及规定按财库[2007]119号文件及财办库z2008{248号文件执行,且进口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的采购价格. 2.13若所投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目录范围的,须按该目录执行.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2.14根据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国办发[2007]51号等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范围的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本项目评审时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 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幅度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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