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07-06
项目内容及要求 内容 重庆北碚广播电视台硬盘播出及周边设备系统 项目资质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为产品制造商或产品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如投标供应商为销售代理商,则必须出具产品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是专业从事广播电视设备制造、经销、代理、集成的企业,熟悉广播电视业务流程,具备对所投系统的服务能力.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实施时间 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及费用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货物运输和搬运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第二中标人替补或重新进行招标. (6)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有权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和上级单位、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厂商对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期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所有投标产品整体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核心设备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三年. (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 三包 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 三包 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 三包 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供应商投标产品由供应商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并附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

2、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电话咨询 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及时进行免费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于市场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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