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9-11 |
, Ltd..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宝鸡锐诚钛业有限公司新建厂区 建设单位(盖章): 宝鸡锐诚钛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11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 -
12 -
3、环境质量状况 -
17 -
4、评价适用标准 -
21 -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21 -
6、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
34 -
7、环境影响分析 -
35 -
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57 -
9、结论与建议 -
59 -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及监测布点图;
3、项目厂平面布置图;
4、项目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件:
1、宝鸡锐诚钛业有限公司与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书;
2、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8-610361-33-03-054204);
3、高新区 散乱污 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明白卡;
4、违法用地企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告知单;
5、房屋租赁协议;
6、无偿证明;
7、营业执照;
8、监测报告:锦润环[气]字(2018)第061号;
锦润环[声]字(2018)第134号.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宝鸡锐诚钛业有限公司新建厂区 建设单位 宝鸡锐诚钛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连军 联系人 杨连军 通讯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凉泉工业集聚区 联系电话
13709279824 传真 / 邮政编码
721000 建设地点 马营镇凉泉工业集聚区 立项审批部门 宝鸡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代码 2018-610361-33-03-054204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金属结构制造C3311 用地面积 (平方米)
548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8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宝鸡锐诚钛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6日,原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渭滨区石鼓工业园东区61号付7号,主要从事稀贵金属材料的生产加工.为了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建设单位于2018年9月14日将生产经营地址变更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凉泉工业集聚地.现宝鸡锐诚钛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马营镇凉泉工业集聚地建设 宝鸡锐诚钛业有限公司新建厂区 建设钛阳极、钛电极生产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主要购置自动化水喷砂机、剪板机、冲床、对焊机、卷筒机、液压机、自动传送电阻炉、电阻炉、砂轮机、台钻、线切割机、空压机、超声波清洗机等生产设备,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钛阳极、钛电极5000m2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已于2018年10月15日取得了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本项目代码:2018-610361-33-03-054204),详见附件2. 截止现场踏勘之日,本项目处于停产状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高新区 散乱污 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明白卡》(详见附件3),责令建设单位停产整改,依法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土地手续,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问题整改完毕.故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继续营运. 为了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年4月28日施行)的类别划分,该项目属于 二十
二、金属制品业 ―― 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中的 其他 ,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宝鸡锐诚钛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委托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076号)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详见附件1).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宝鸡锐诚钛业有限公司的配合下,组织编制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查,总结现状问题,在资料收集并通过对有关资料的调研、整理、计算、分析及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评导则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判定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地表水环境为Ⅲ类功能区,用地范围内声环境为2类功能区.根据现状调查及预测分析,本项目营运后,新增污染不大,通过各项措施进行污染防治, 三废 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 本项目为钛阳极、钛电极加工项目,经检索,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在2007年2月9日发布的《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之内,且本项目已于2018年10月15日取得了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8-610361-33-03-054204),详见附件2.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 (3)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马营镇凉泉工业集聚地.本项目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覆盖区域内,水、电、通讯等公用设施齐全,完全可以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已具备本项目建设条件.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5480m2(约合8.22亩),该地块已于2018年10月10日取得了《违法用地企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告知单》(宝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详见附件4),指出本项目所在地块符合马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 本项目东侧相邻为厂房;
南侧相邻为厂房;
西侧相邻为村道路;
北侧相邻为村道路.本项目生产设施位于厂房内,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 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对周边敏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