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7-06 |
2018年9月11 日 樟树市2018年城区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 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樟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樟办发〔2018〕26号)和《樟树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试点实施方案》(樟办发〔2018〕27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参照先进地区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进一步提高.至2019年底,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50%,为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积累经验.到2020年底,全市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
二、工作原则 1.分类标识原则.按视觉区分明显的要求,将生活垃圾分成四类,对同类垃圾采取家用垃圾袋、家用垃圾桶、垃圾亭收集桶、运输车等四种物品外颜色一致,即"四统一". 2.专车专用原则.对运输车采取每类垃圾配置专用车辆,专车专用,严禁混装. 3.定点定线原则.按照确定的垃圾分类区域线路,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实行定点定时收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4.分类处置原则.在分类收运的基础上,对可回收垃圾、厨余和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严格按要求进行终端分类处理,严禁混合处理.
三、试点区域 城区13个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具体社区名称为: 淦阳街道(下社区、药王街社区、杏佛社区、清江社区、府桥社区、药都社区);
福城街道(沿江公园社区、酒都广场社区、福城社区);
鹿江街道(阳光社区、偕仙缜⒙苟缜⒍派缜).
四、工作内容
(一)垃圾源头分类 由政府牵头、垃圾分类管理中心组织、街道社区督导,共同建立政府、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四位一体"垃圾分类投放机制.各试点区域内的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好垃圾源头分类,将垃圾投放到指定收集亭中同类垃圾桶,做到分类垃圾各归其位.
(二)投放设施配置 1.居民小区.前端分类工作中居民小区的分类垃圾袋、垃圾桶、收集亭和收集桶由政府统一订做、配置,家用垃圾袋和垃圾桶由社区负责组织发放到各家各户.其中:分类垃圾袋:按照厨余垃圾袋、其他垃圾袋、卫厕垃圾袋1个/天,可回收垃圾袋3个/月、有害垃圾袋1个/月的比例配备;
分类收集桶:按照每户配置4个家用小垃圾桶的分类要求配备;
分类收集亭:参照宜春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规范,各住宅小区每4栋楼房之间设置一个分类收集亭的做法配备;
垃圾收集桶:按照每个分类收集亭放置6个收集桶的要求配备. 2.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办公区域和生产场所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各自管辖范围确定分类垃圾袋、垃圾桶、收集亭和收集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由政府统一招标购买、建设,费用各单位自行承担. 3.其他区域.在试点区域内的城市主次干道设置果壳箱,按照每间隔50米至100米的要求进行配置.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点、公交车站、集贸市场、商场商铺等公共区域和经营场所,参照《樟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同步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