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06

情况严重的,将停止拨付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计划执行完毕后,南京市教育局、财政局将对汉语推广与国际交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六条 南京市教育局定期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汉语推广与国际交流资金收支管理活动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南京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 2017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专项资金项目概况

1、专项资金项目名称 南京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2、项目制定依据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35号)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

3、专项资金使用对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具有合法办学资质,实施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不包括民办学前教育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4、专项资金用途 专项资金使用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为原则,推动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鼓励特色创建,促进民办学校加强自身建设与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主要用于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民办学校教育装备........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