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06 |
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用等均由参评者自行负担.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评者负责. 各市、各单位应按照我局提供的各类参评商品建议数量分配表组织上报参评商品(建议数量分配表附后),我局将组织专家按要求进行筛选,通过筛选将在各类参评商品中选出各5个的商品参加国家旅游局举办的中国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 附件2: 中国特色旅游商品评审标准 1.地域性 地域特色突出,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充分体现旅游目的地文化特色、资源特点和特征,具有一定的纪念性或记忆性. 2.市场性 价格定位合理,有一定的旅游商品市场占有率. 3.实用性 设计合理、美观、安全、绿色环保,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4.创新性 产品设计创意新颖,时尚性强.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5.工艺性 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适宜量产.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6.示范性 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地域性与实用性的结合,能够引导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注:各类商品评审标准细则另行制定. 附件3: 中国特色旅游商品推荐参评商品报名表 报送类别 商品名称 商品材质 销售情况 参考价格 件数 选送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是否公布厂商联系方式 是/否 参赛商品说明(限120字) 参赛商品地市: 市旅游局(委)联系人:
电话: 注:1.请在报名时,一定按要求报送参评商品图片,以便参加网上评选,没报送图片的商品不得参加现场评选. 2.食品类、茶品类商品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电子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与报名表一起报送. 3.评审结束后的展示期内,评选活动组委会拟在每个参评商品前摆放该商品生产厂商联系方式,以便采购者与厂商联系,请参评的厂商认真填写此表,选择是否对外公布联系方式.如没有标注,视为放弃. 附件4: 各市参加中国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各类参评商品分配数量建议表 分类 地市 旅游工艺品类 旅游特色食品类 旅游茶品类 旅游丝织品类 旅游电子类 旅游陶瓷类 旅游竹木品类 旅游个人装备品类 旅游纪念品类 旅游设计创意类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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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美术学院 3件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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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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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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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浙江大学 3件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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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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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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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3件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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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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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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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旅游商品研究院 3件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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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义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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