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06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6〕181号 关于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30万吨/年油品异构降凝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油品异构降凝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审会研究(2016年第16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以北,港西二路以西.以现有100万吨/年油品精制装置的部分柴油组分、氢气为原料,经加氢精制、加氢改质、分馏的工艺,生产精制柴油、汽油、侧线汽油,由反应部分、分馏部分组成,并依托厂区内现有酸性水汽提装置、硫磺回收装置、污水处理系统、油气回收设施、火炬等公共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9116.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2015年7月,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东环审〔2015〕151号).2015年7月开工建设,2015年11月建成投运.2016年3月,针对变更情况,建设单位委托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变更补充报告,已经建设项目联审会研究(2016年第16次专题会议)研究通过.2015年12月2~3日,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进行了现场监测.2016年4月6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二、精馏加热炉、精分加热炉均以净化干气为燃料,燃烧后烟气汇合经一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性气均送至厂区现有硫磺回收装置,净化尾气进入焚烧炉燃烧,焚烧炉烟气经1根80米高排气筒排放,硫磺回收装置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已完成验收;

装置中产生的含硫废水、酸性气等均采用密闭输送方式;

储罐区油罐采用立式内浮顶罐,降低大小呼吸损耗,减少无组织排放,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与山东艾尔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已完成检测;

装卸区采用油气回收装置降低了无组织排放;

循环冷却塔排污水、除盐水站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其他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加氢精制废催化剂、加氢改质废催化剂、废保护剂、罐底(设备检修)清理废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加氢精制废催化剂、加氢改质废催化剂、罐底(设备检修)清理废渣与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建设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目前改为将污泥、油泥、浮渣和清罐污泥送焦化装置处理;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备案;

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进行了演练,化学危险品等按规定妥善管理,依托公司原有的10000m3及3000m3事故水池,建立了三级防控体系,罐区设有围堰,厂区雨水总排口设有截止阀;

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设置了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了标志牌.

三、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编制的《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油品异构降凝技术改造项目验收报告表》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加氢精制加热炉、加氢改质进料加热炉、主分馏塔底重沸炉烟气烟尘、SO

2、NOX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工艺加热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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