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06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6〕138号 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 2万t/a硫磺回收装置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2万t/a硫磺回收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6年第12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河口区滨孤路88号,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北厂区内.项目新建1套硫磺回收装置,利用厂区酸性水气提装置和其它装置产生的酸性气,采用超级克劳斯工艺将酸性气中的硫转化为固体硫磺,生产能力2万吨/年.制硫尾气经尾气焚烧炉焚烧后,经由1根80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际总投资为9000万元.2009年2月24日,东营市环保局对《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2万t/a硫磺回收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东环建审〔2009〕1001号)进行了批复.项目2013年11月开工建设,2016年4月20日投入运行.2016年5月4日至5日,5月24日至25日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进行了现场监测.2016年6月28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二、项目产生的制硫尾气,经尾气焚烧炉焚烧后,由80米高排气筒排放;

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控设备,由河口环保分局对在线监控设备进行了验收,取得东营市重点监管企业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合格证;

酸性水返回酸性水气提装置预处理,含盐污水和含油污水等其他生产废水进入厂区200t/h污水处理场处理后,经管线外排挑河;

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制硫催化剂、废抗漏氧保护催化剂、废尾气加氢催化剂委托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东营丛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清运;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公司制定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河口环保分局备案;

企业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依托北厂区原有20000立方米事故池,设置了雨污截止阀,围堰等防护措施;

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特征污染物监测委托了东营恒利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及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的《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2万t/a硫磺回收装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硫磺回收装置焚烧炉废气中SO2浓度、等效排放速率,NOX浓度、等效排放速率,烟尘浓度、等效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SO2同时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3标准要求,烟尘同时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工业炉窑标准限值要求.

(二)厂界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臭气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19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2016年5月4日至5日对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因总排口水质COD存在部分超标现象,建设单位对污水处理场工程进行运行调整.于2016年5月25日-26日对污水场水质进行了复测.厂区污水总排口pH值范围、SS、CODcr、BOD

5、氨氮、硫化物、石油类、全盐量均满足《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表4一级标准及鲁质监标发〔2011〕35号文中表3一级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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