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7-06
侯环审函[2018] 号 侯马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山西华强钢铁有限公司 ZO-6000/80 变压吸附制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山西华强钢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华强钢铁有限公司ZO-6000/80 变压吸附制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的申请和《山西华强钢铁有限公司ZO-6000/80 变压吸附制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已收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格式符合规范要求,内容全面,执行标准适宜,主要污染因素分析较为全面,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明确可信,自然与社会概况的介绍能反映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可以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专家技术审查意见.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侯马市张村办大李村山西华强钢铁有限公司生产区内.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5万元. 建设一座6000m3/h制氧站及其配套的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

三、该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照《报告表》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进行配套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施工期间

1、土石方施工尽量湿法作业;

进出场道路硬化;

对运输车辆苫盖,轮胎进行清洗;

,暂不施工的地方要苫盖、绿化;

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统一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施工期间需使用混凝土、沥青时,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和沥青,不得现场露天搅拌.

2、施工营地设置旱厕,经沉淀等初级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

清洗场必须硬化,并布置集水沟收集废水,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后可用于场地洒水,不得外排.

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施工,如工艺要求需连续施工时,应向环境主管部门报备并在施工现场周围公示,待取得同意后方可连续施工.

4、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地方处理. 营运期间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全部排入化粪池沉淀处理后依托华强钢铁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铸铁机冷却系统,不得外排;

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循环水直接排入厂区高炉冲渣水系统,不得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产生噪声的主要设施有空气过滤器、空压机、空冷塔、泵类、泵等设备以及吸附塔反吹时产生的放空噪声.合理布局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布置在车间内,统一采取减震、吸声、设置隔音罩等措施;

对气体吸入口和放空口均加消声器;

厂界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5m的绿化带.项目运行中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固废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储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吸附塔使用的锂基分子筛和氧化铝在达到使用年限后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保障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6、厂区要做好硬化、绿化,闲置土地全部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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