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07-06
武院综〔2018〕170号 关于印发《武夷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 招标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将《武夷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夷学院 2018年11月13日 武夷学院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印发 武夷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修订) 为加强学校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工程建设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属于规定招标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或服务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 招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根据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管理的要求,在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简称 学校领导小组 )之下建立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小组(简称 学校工作小组 )和后勤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小组(简称 后勤修缮工作小组 ). ㈠ 学校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㈡ 学校工作小组.由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办)、具体使用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由资产管理处负责牵头.工作小组具体事务由资产管理处下属招标科负责落实. ㈢ 后勤修缮工作小组.由后勤处负责人担任组长,后勤处修缮科和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申请部门代表参加,人数以3-5人为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领导小组职责 ㈠负责管理全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工作;

㈡审查学校招标工作的规章制度、审查批准公开招标以外的其他招标方式(含变更招标方式)等;

㈢研究决定抢险维修项目的招标方式和操作办法;

㈣ 研究决定其他必要的事项. 第六条 学校工作小组职责 ㈠负责造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基建工程施工项目、30万元及以上的修缮工程施工项目和基建修缮工程相关服务项目的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招标事宜;

㈡负责造价在3-50万元以内的基建工程施工项目、造价在3-30万元以内的修缮工程施工项目和基建(修缮)工程相关服务项目的校内招标工作;

㈢负责相关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档案管理及移交工作;

㈣指导、检查与协调后勤修缮工作小组的工作;

㈤负责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资产验收工作;

㈥完成学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七条 后勤修缮工作小组职责 全校的修缮工作归口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㈠负责全校造价在3万元以下基建修缮工程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㈡负责相关修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档案管理及移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第四章 招标工作程序 第八条 学校工作小组招标工作程序 ㈠提出招标申请.项目申请部门到资产管理处领取或从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武夷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申请表》(见附件一),逐栏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图纸、技术资料以及项目立项文件依据等,由有关部门、校领导签署意见. ㈡ 拟定招标方案.资产管理处召集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研究拟定招标方案(填写《武夷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拟定及审批表》,见附件二)并报校领导审批.招标方案对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 ㈢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核.资产管理处或受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工程项目设计图纸、经审核的工程预算书、《招标申请表》、《招标方案拟定及审批表》等编制招标文件,校内招标权限范围内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由基建办或修缮科及相关使用部门负责审核招标文件,实行校外委托招标的基建修缮项目参照学校合同审批流程由资产管理处办理招标文件会签审核. ㈣挂标.校内招标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等文件需在资产管理处网站公布,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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