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6 |
6 产品追溯系统设计要求 6.1一般要求 产品追溯系统设计应包含产品在初级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使用等供应链相关环节追溯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和交互功能. 6.2设计目标 产品追溯系统应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供应链相关环节产品追溯信息,实现产品追溯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 6.3 追溯信息采集设计要求 追溯信息采集应包括以下要求: a)初级生产环节追溯信息采集可包括产地信息、初级生产投入品信息、初级生产信息、初级产品信息、人员信息;
b)加工环节追溯信息采集可包括产品信息、原辅材料信息、生产信息、设备设施信息、人员信息、召回信息、销毁信息、投诉信息;
c)流通环节追溯信息采集可包括运输信息、贮存信息、人员信息;
d)消费使用环节追溯信息采集可包括进货信息、贮存信息、销售信息、使用信息. 6.4 追溯信息存储设计要求 追溯信息存储应包括以下要求: a)追溯信息可采用纸质记录和电子信息手段存储,但是无论何种手段存储,均应有备份手段并需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保管人员职责;
b)追溯信息存储时限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一般不得少于2年;
c)追溯信息应实现机密性、完整性保护和有效性验证功能,防止数据泄露,防止非授权用户非法获取及修改数据,保存授权用户对数据的修改记录及内容;
应建立数据备份与容灾机制,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 6.5 追溯信息加工分析设计要求 产品追溯系统应结合产品特性、追溯成本等方面因素合理确定追溯单元并在系统中赋予追溯码和相关追溯信息. 6.6 追溯信息交互设计要求 追溯信息交互应满足以下要求: a)产品追溯系统应采用相关技术手段,确保企业内部关联追溯环节之间的追溯信息有效衔接;
b)产品追溯系统应遵守相关标准,确保产品追溯系统与供应链上下游追溯系统以及相关政府监管系统的追溯信息有效衔接;
c)追溯信息交互接口应提供接入验证机制,保证交互数据的有效性;
应提供数据传输过程中的隐私保护和防篡改功能.
7 追溯服务平台设计要求 7.1一般要求 追溯服务平台应可提供准确的产品和追溯主体基本信息、产品追溯码编码服务以及平台已关联的产品追溯系统追溯服务,辅助实现不同产品追溯系统交互. 7.2设计目标 追溯服务平台应汇总交换已关联的各类追溯系统的追溯信息,实现已关联追溯系统的数据实现共享交换,支持跨区域、跨产品、跨企业的追溯链条合成. 7.3 追溯信息采集设计要求 追溯服务平台可采集可包括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产品信息、初级生产信息、加工信息、流通信息、消费使用信息、追溯码编码信息等方面信息. 7.4 追溯信息存储设计要求 追溯信息存储应满足以下要求: a)追溯信息应采用电子信息手段存储,应建立数据容灾备份管理机制;
b)追溯信息存储时限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一般不得少于2年;
c)追溯服务平台应采用权限管理确保不同用户对不同数据有访问权限,并采取措施防止追溯信息被随意篡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必须保存修改前的原始信息,并注明修改原因. 7.5 追溯信息质量管理要求 对追溯数据采集、传输、审核、分类存储进行管理.主要包括数据传输监控、数据清洗等功能. 7.6 追溯信息交互设计要求 可参照相关标准并结合行业组织、企业等建设的产品追溯系统的开发环境、数据结构、编码规则等具体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关数据对接技术要求及管理规范,实现追溯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