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6 |
(2)提供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3) 培训计划;
(4)详细阐述所投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3.6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3.7单一来源谈判响应函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单一来源谈判响应函. 3.8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的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必须在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参加单一来源谈判的组成部分. (2) 在单一来源谈判开始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的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3)未成交的供应商的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谈判终止当日或之后五(5)个工作内凭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条予以无息退还. (4)成交人的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供应商在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
②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③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④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中心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的;
⑤与单一来源谈判专家、采购人或招投标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或向单一来源谈判专家、采购人或招投标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⑥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
⑦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 3.9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 (1)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规定的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后三十(30)天.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于原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参加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应当在向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放弃单一来源谈判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退还其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同意延长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第3.8条有关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3.10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每份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