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6 |
一、工作内容: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主要包括以12336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电子邮件、领导批办、下级上报、媒体反映和其他形式举报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土地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一)非法批地;
(二)违法占地;
(三)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四)破坏耕地;
(五)其他土地违法行为. 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一)非法勘查、开采;
(二)非法批准探矿权、采矿权;
(三)非法转让矿业权;
(四)其他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下列事项不属于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一)国土资源权属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中涉及的环保、安全、信贷、工商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发生的行政纠纷;
(二)政务公开类事项;
(三)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
(四)国土资源信访事项;
(五)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违纪问题;
(六)房屋拆迁、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企业改制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向建设等其他部门反映);
(七)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承包土地调整方面的问题(应当向农业等部门反映);
(八)拖欠征地补偿费方面的问题(应当向财政等部门反映). 对上述不属于国土资源违法线索的反映,接办人员应当向举报人作出说明、为其提供反映问题的路径.
二、程序:
(一)登记.设专人负责填写《衡水市国土资源局违规违法线索登记表》,并如实录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档. 违法线索来源:
1、12336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其中,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应当人工接听,其他时间应当受理传真举报.接听举报电话应当文明礼貌,耐心细致,尽可能了解举报问题的具体内容和线索,重要情况、情节等要向举报人复述确认,并告知举报人违法线索编号.举报内容应当如实录电脑,形成电子文档.
2、执法监察科收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信件,或其他单位转交的违法线索
3、新闻媒体曝光和门户网站电子邮箱受理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4、领导批办的违法线索,涉及保密的,内部流转仍使用纸质文件.
5、下级上报的违法线索.
6、其他形式举报的违法线索.
(二)处理.
1、分析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当区分一般违法线索和重大违法线索分别处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违法线索: (1)非法批地、占地涉及耕地100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50亩以上,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项目基本清楚的;
(2)非法批地、占地建设高尔夫球场、别墅等不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严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
(3)违法勘查、开采情形特别严重,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或非法所得在50万元以上的;
(4)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重大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作为一般违法线索处理.
2、一般违法线索处理.确定为一般违法线索的,填写《违法线索转办单》报主管领导批准后转办,转各中心所调查处理,各中心所应在50日内反馈办理情况,并向举报人反馈.
3、重大违法线索处理.应当采用交办、挂牌督办或派员直查方式处理. 符合重大违法线索标准的各类举报后,应当及时填写《重大违法线索办理单》,提出处理意见,采用交办、挂牌督办或派员直查方式办理,报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局领导审批,将《重大违法线索办理单》及相应的举报材料,按处理方式分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