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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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1.响应谈判供的应商按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谈判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红章. 2.谈判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报价单),必须装订成册.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份数和签署 1.谈判响应文件由:A资格后审资料文件、B技术响应文件、C商务报价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前缀序号代称). 2. 谈判响应文件中的 A、B、C 均为1份 正本 和2份 副本 . 3.在每份谈判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对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名称、谈判供应商的全称、日期、 正本 、 副本 字样. 正本 和 副本 若有差异,概以 正本 为准. 4.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所有 正本 ,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副本 可为 正本 的复印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特别提醒】谈判响应文件A及B的正本或副本 内,均不得含有谈判响应文件C中的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废标处理. 1.响应谈判的供应商须将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A、B、C分别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谈判供应商的全称、日期并加盖谈判供应商的公章.
八、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 : A、资格后审资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两副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如发现谈判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1.提供谈判供应商的具有车辆修理维修或车辆装潢美容等经营项目内容的《营业执照》(副本)与《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 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这2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4.谈判供应商还须提供谈判文件
第八章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与格式内
三、A、A.
2、 中的 谈判响应相关格式文件 内的: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谈判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B、技术谈判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两副文件) 【特别提醒】以下技术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陷或漏项.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而作无效谈判处理.同时,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