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06 |
附件: 1.市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投资)实施细则 2. 市区产业转型升级资金(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细则 3. 市区产业转型升级资金( 互联网+ 项目)实施细则 4. 市区产业转型升级资金(融资担保机构项目)实施细则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2日 附件1: 市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重大项目投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市区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8〕5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区重大项目为单个总投资5 亿元以上(包含本数)且固定资产(土地除外)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不低于80%(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50%)的新开工项目(含存量企业新开工项目).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等.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其他费用.设备投资是指设备工器具购置,不含与项目生产活动无关的设备投资. 第三条 补助资金按照 突出重点、强化引导、绩效优先、集中管理 的总体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申请条件及补助标准 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一)在市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三)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前经有权部门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核准(或备案),并在该平台上传项目采购设备清单;
(四)项目须列入市统计局统计项目库,在2018年以后(含本数)开工(新开工认定以全市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要求为准,项目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五)单个项目核准(备案)总投资、实际总投资均须达5亿元以上. 第五条 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5%(其中, 3+3+N 产业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20%, 3+3+N 产业项目类别由市统计局认定)核定奖励金额,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亿元.
第三章 项目申报、审核及下达拨付资金 第六条 项目申报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市财政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 南通市政府支持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 (简称项目管理系统)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通知),组织企业申报.项目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指南(通知)要求,在线申报扶持项目,填报 市区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企业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市区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
1、附表1-2).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新开工时间证明材料.
(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五)信用承诺书.企业要对自身的诚信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出具书面承诺. 企业要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提供申报材料,所有复印材料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第七条 区级初审 各区发改委(经发局)、财政局负责受理所属区域企业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在 市区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审核表 (见附表2)区级审核栏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第三方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区发改委(经发局)、财政局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类别联合行文分别上报市发改委或经信委、财政局. 第八条 市级审核 市发改委、经信委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 市区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审核表 市级审核栏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区相关部门已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市级原则上不再重复进行. 第九条 资金下达 市发改委、经信委会同财政局初步确定项目的补助单位及金额.在项目管理系统和主管部门网站同时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请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委、经信委根据市政府的批复,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 第十条 补助资金中由市级财政承担的部分,通过指标下达给各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应在上级资金下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