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06 |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第十二条 各区经信委(经发局)要会同财政局定期对获得补助资金的企业(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依据规定使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管理,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年底前要将本地区获得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情况,汇总上报市经信委、财政局. 第十三条 市经信委要对扶持项目进行督查,并实施绩效评价.每年末对年度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编制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估结果反馈给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监管,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再评价.
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情况变化,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修订. 第十五条 原细则《〈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通经信发〔2016〕201号文)废止. 附表1:市区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附表2:市区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现场审核确认表 附表1: 市区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月日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 企业所在地 企业所有制 注册资本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项目情况 项目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核准、备案单位 核准、备案文号 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含智能化改造先进性描述) 项目总投资 其中:固定投资额 其中:设备投资 其中:厂房、配套公用工程等投资 项目当年审计完成投资 其中:设备投资 其中:采购本地企业设备投资 其中:厂房、配套公用工程等投资 预计建设工期 预计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实际建设工期 实际开工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 项目投产后生产经营情况 项目预计新增效益 生产能力 利润总额 上缴地方税收 销售收入 创汇 新增就业 人数 项目投产后 实际新增效益 生产能力 利润总额 上缴地方税收 销售收入 创汇 新增就业人数 全部职工年工资总额 附表2: 市区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现场审核确认表 审核时间:年月日申报企业名称: 申报项目名称: 是否属于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核准(备案)时间: 项目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备案(核准)内设备情况 已进场设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价(万元) 台(套)数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价(万元) 台(套)数 进场日期 设备所在车间名称 设备制造商 区有关部门初审意见 区经信委(经发局): 审核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区财政局: 审核人员签字:单位盖章: 市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市经信委: 审核人员签字:单位盖章: 市财政局: 审核人员签字:单位盖章: 附件3: 市区产业转型升级资金 ( 互联网+ 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互联网+ 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落实《南通市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企业 上云 三年行动计划》,增强创新引领能力,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8〕5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