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6 |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响应文件、③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 正本 壹份和 副本 贰份.
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 正本 、 副本 字样. 正本 和 副本 若有差异,概以 正本 为准.
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 正本 ,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副本 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 【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 正本 或 副本 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磋商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将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9条的规定.
4、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项目需求的全部采购内容计算单价和总价.
5、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供应商应按
第三章项目需求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货物或服务,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并视为该货物或服务的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磋商报价的总价中应包含本项目服务外包总费用,应包含差旅费、人员费、交通费、食宿费、税金及编制报告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项目履行到项目执行结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作无效标处理.
7、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同时,供应商的最终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8、最低的磋商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