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6 |
90 天 谈判保证金交纳及退回方式: 供应商应于开标前1天下午4点之前将2000元谈判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的方式进账到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以下帐号.(开户名称: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兰州银行榆中东城支行,账号:101952000311233.备注栏须写清本项目谈判编号).供应商必须以电汇或网银方式自行缴纳谈判保证金,不能以现金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且谈判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报名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谈判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在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前,供应商带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到兰州银行榆中东城支行换取银行针对本项目的进帐回执单原件,在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时,须出示该回执单,否则谈判响应性文件将予以拒绝.在交易活动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保证金退回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缴款的账户上). 如果谈判供应商有以下情况,视其情节轻重将部分或全部没收谈判保证金、记入不良记录名单或取消其参加榆中县政府采购的资格. 1)在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谈判响应性文件的;
2)谈判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性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3)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需方签订合同的;
4)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
5)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 谈判响应性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分别装袋密封并签章,另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谈判响应性文件 一份,装入U盘内独立封装.未按该要求制作谈判响应性文件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谈判响应性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对谈判供应商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谈判响应性文件中除要求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他每页也须加盖公章.谈判响应性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全套谈判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方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谈判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谈判响应性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本项目预算金额:220000元
1、 总则1.1 谈判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 政府采购当事人 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 需方 是指中共榆中县委宣传部. 3) 采购方 是指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谈判供应商 是指向本次采购方提交谈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 5) 供方 是指与需方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 6) 谈判文件 是指由采购方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7) 谈判响应性文件 是指谈判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向采购方提交的全部响应性文件. 8) 货物 是指供方根据谈判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文件等. 9) 安装 是指供方按谈判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0) 服务 是指供方根据谈判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1)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