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7-06 |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沧县物价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沧县政府网站(
网址:www.cxzf.gov.cn)上查阅《公开指南》.
一、信息分类 沧县物价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物价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向沧县物价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沧县物价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沧县物价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单位 类别 公开 内容 公开 形式 公开 时限 公开 范围 公开 程序 责任 部门 详细 信息 ???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随时公开等.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沧县物价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沧县物价信息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采取档案室、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信息.
1、主动公开范围.沧县物价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沧县物价局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沧县物价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网址:www.cxzf.gov.cn.沧县物价信息查阅场所地点:沧县物价局(查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沧县物价局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单位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沧县物价局申请获取相关单位信息物价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沧县物价局办公室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沧县物价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沧州市黄河东路37号;
邮政编码:0610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联系
电话:3053078.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沧县物价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单位信息,应填写《沧县物价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沧县政府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沧县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②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