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7-06 |
一、项目背景 砀山隶属安徽省宿州市,地处皖、苏、鲁、豫四省七县交界处,东连本省萧县,东南部、南部、西南部、西部分别与河南省永城市、夏邑县、虞城县接壤;
西北部与山东省单县,东北部与江苏省丰县毗邻.
陇海铁路、310国道贯穿全境,黄河故道横卧其间.大京
九、京沪铁路、连霍高速、济祁高速、
327、
105、206国道擦肩而过.全县总面积1193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00万. 为贯彻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全面推进砀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改革,构建政策统
一、运作高效、利益协调、持续发展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为全县人民提供安全、便捷、绿色、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1〕49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259号)、《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积极推进安徽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16〕163号)等规定要求,特编制《砀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规划》和《砀山县农村物流三级网络体系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砀山县全县范围,面积1193平方公里,包括13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1个高铁新区和薛楼板材加工园.
三、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交运发〔2014〕236号;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2011)》;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
《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4〕41号)》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改革提升道路运输服务的指导意见皖交运〔2015〕16号》;
《关于积极推进安徽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16〕163号;
《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皖交规划〔2015〕9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50号;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其他相关规划.
四、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均等服务.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健全城乡道路交通运输服务体系,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2)统筹协调,适度超前.注重农村出行的特点和不同群体需求差异,统筹城乡道路交通运输服务的一体化;
突出规划前瞻性和科学性,加强资源共建共享,节约集约用地. (3)分级配置,合理布局.建立健全城乡道路交通运输服务的分级配置体系,构建城乡道路客运三级服务网络,统筹资源配置与社会公平,均衡布局. (4)改革创新,提升水平.与时俱进,顺应农村客运的发展趋势;
创新制度设计,统筹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体制改革,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