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06 |
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我县编制的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两项内容.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一般财政收入总规模. 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 8.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10.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安排的支出. 11.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12.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级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并由省财政转贷给地方政府作为债券收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资金性质,可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13.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在财政部甄别存量债务的基础上,把地方政府的短期、高息债务,如银行贷款、理财产品及城投债等,置换为中长期、低成本的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有利于优化地方政府债务期限结构,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1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向反映,安排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向反映. 15.盘活存量资金.存量资金,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单位沉淀在各类银行里的各种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