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06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LZY-2017-0612) 招标人: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人: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0一七年六月 目录 投标邀请函 -

2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

5 -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

23 -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29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1 -

一、投标函 -

32 -

二、投标报价表报价表 -

34 -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 -

35 -

三、技术规格与商务条款响应表 -

36 -

四、技术规格与商务条款偏离表 -

37 -

五、资格证明文件 -

38 -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40 -

七、项目业绩 -

41 -

八、项目实施方案 -

42 -

九、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措施 -

43 -

十、产品说明 -

44 - 十

一、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

45 - 十

二、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 -

46 - 十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

47 - 十

四、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

48 - 十

五、履约保证金保函 -

51 - 附件1:开标一览表 -

54 - 附件2:评标方法 -

55 - 附件3:资格性评审表 -

58 - 附件4:符合性评审表 -

59 -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车辆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LZY-2017-0612

二、招标内容:办公用车 1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本项目采购预算:41.0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车辆制造商的合法有效授权;

3、外地投标人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维护服务机构;

非投标人分公司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 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 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 信用大连 (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2日起至2017年6月28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发售.

五、报名要求:

1、投标人如愿参加投标,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 注册链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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