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06

categoryNum=073003.

2、投标人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 填写投标信息 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合格须打印回执码. 具体操作手册链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3、注册后可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可直接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人须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链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

categoryNum=073003.

5、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各包投标人需在网上报名通过后,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不需提供)、所投车辆制造商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在连维护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外地企业需提供)的上述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7月13日13:00时至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7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7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十、招标人: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 十

一、招标代理人: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雪慧

电话:0411-82209563 传真:0411-82209563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招商银行大连分行东港支行411905575610108 十

二、瓦房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

电话: 0411-8562730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LZY-2017-0612 招标内容:办公用车 1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 招标人名称: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

3 投标保证金额:8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7月10日16:00时前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9: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大连分行东港支行411905575610108 (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

1、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2、以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的,应在保证金截止日前二个工作日内将支票送至招标代理公司.

3、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应在开标日前二个工作日将所在银行盖章的银行客户回单复印件或所在银行网站打印出的电子转账凭证送至招标代理公司.

4、退还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携带由投标人公司反开一张等额保证金收据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

4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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